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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超过《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》的服务标准
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在达到《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》四级标准基础上,并提供以下服务:
一、必须具备的服务:
1.公共区域内的管道、护栏、灯杆每两年做 1 次全面维护,室外铁艺、金属栏杆、消火栓每两年做 1 次刷漆、防护。
2.外墙每两年做 1 次清洗。
3.实施精细化管理,人均服务面积小于 2500m2(<2500 m2)的,或因引进科技技术(如巡逻车、扫地车、APP 等)提高相应服务标准的。
4.按规划设计配置的室外健身设施(如儿童游乐设施、篮球场、网球场、游泳池、羽毛球场等)三个(含)以上的,每一年做 1 次养护。
5.按规划设计配置的公用附属设施(如照明设施等)的用水、用电等必需能耗,在扣除电梯能耗、清洁用水、绿化用水外,仍超过 0.15 元/(月·m2)标准的。
6.服务中心每天 14 小时有服务人员接待。业主报修后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。
7.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时间冬季到晚上 8 点,夏季到晚上 9 点。
二、可以选择的服务(不少于 3 项):
8.小区主入口四季设置鲜花。
9.石材养护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 0.5%以上的,每年做 1 次养护。
10.每年开展 2 次消防安全演练,并邀请业主参与。
11.每年开展 1 次电梯困人应急演练,并邀请业主参与。
12.每年组织 4 次(含)以上业主社区活动的。
备注:实际服务中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。